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4712次

 陈政高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为行业提供支撑
陈大卫强调推进改革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发展需要,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作出重要批示。副部长陈大卫在讲话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等4个关系。
  陈政高在批示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供支撑。
  陈大卫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30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注重汲取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目前存在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陈大卫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搞好总体谋划,精心研究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积极与稳妥、全国统一和因地制宜4个关系。
  同时,陈大卫强调,《改革意见》明确了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要按照“坚持解放思想、务实解决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基础工作”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落实《改革意见》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作了说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8位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发展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喻家凯同志率厅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处及省造价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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