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水利工程竣工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1 浏览次数:5316次

司属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为规范公司水利工程业绩的归档,并促进各单位水利工程的业务开展,请各单位注意水利资料的同步跟进:
  1、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承接工程后及时交到经营部)。
  2、每次申请付款时,提交业主计量审批支付单到工程部。
  3.、过程资料的整理:施工日志,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原材料、设备材料出厂证明、质量检验单等,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设备调试记录,质量自检资料,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及监理复核材料,设计变更通知,测量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报告及审批文件等等。
  并在水利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以下竣工资料到工程部: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监理盖章)、竣工图
  3、工程移交证书
  4、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5、验收鉴定书(分部、单位、完工、竣工)
  6、竣工结算书、审计报告


  因资料不能按时提交而影响进度款的支付,敬请各单位理解。如竣工资料不全(包括之前已竣工但竣工资料提供不全的工程)而造成到省水利厅不能备案的情况,则分公司和项目部自行承担后果,并停止在该地区的水利工程的继续经营,谢谢配合!

                     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201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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